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朱建宇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丈夫背着妻子办的信用卡欠款和高利贷无力偿还

黑龙江-大庆 05-23 18: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丈夫背着妻子办的信用卡欠款和高利贷无力偿还,男方在婚姻续存期间背着妻子借高利贷和用一间店铺办信用卡,所欠的债务由谁负责?现在他无力偿还,请问债务会不会分女方头上,通过什么程度怎么办理能确保以后债务不会牵连女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3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23 18:11
你好,需要证明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22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24 02:56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回复时间: 2016-05-23 18:10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5-24 09:37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该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因此,债权人在起诉时,可以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另一方面,未签名的一方出庭参加诉讼,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认定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就应当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认定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就应当判决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驳回债权人对未签名一方的诉讼请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福建莆田
河北石家庄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15976
山东 临沂
人气:24869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375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1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97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6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9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