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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殴打致伤《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适用于我吗

黑龙江 05-24 06:49  悬赏 0  发布者:ycdl刘道……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村长霸占我母子赖以生存的承包田,还将我殴打至闭合性颅脑损伤。我申请做伤情鉴定,派出所在申请书又上要求做治疗终结时间鉴定,合法吗?鉴定机构鉴定为轻微伤。治疗终结时间避重就轻,没按颅脑损伤治疗时间2个月鉴定,而是按照抓伤治疗时间为两周做的鉴定。医院的诊断书是:闭合性颅脑损伤。
恳请律师帮助,我该如何处理。
下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相关条款。
4.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应按照实际治疗终结时间认定。治疗终结时间难以认定或有争议的,可按照本标准认定。

4.3对于多处损伤或不同器官损伤,以损伤部位对应最长的治疗终结时间为治疗终结时间。


5.3脑损伤

5.3.1脑震荡

5.3.1.1临床治愈 

神志清楚,症状基本消失。

5.3.1.2治疗终结时间

2个月。
下面是鉴定机构引用的条款:
5.1.2.2治疗终结时间

符合下列情形的治疗终结时间为:

a)头皮下血肿2周;
衷心感谢律师您的帮助!
我的电话是:1524666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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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2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24 08:50
你好,你是什么问题?对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1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5-24 11:14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6-05-24 08:57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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