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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移动卡号  出现问题该如何维权?

天津 11-22 20:50  悬赏 0  发布者:爱亲人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移动消费客户   去年2010年9月29是我在移动大厅办理了停机保号  并且卡号里存有余额  可以到2011你8月底续费。 由于忙碌等原因,今年11月21日去办理续费,可是他们以卡号已经停机欠费了,不能办理业务。
    我要求查欠费情况,和费用清单,他们要求我交清欠费才行 ,于是我交了8分的欠费,可是他们还是不能恢复我的使用权,并且拒绝给我出示各项明细,对此我很怀疑他们的行为。只是告知我,卡号是2011年9月20日销号的,我是2011年11月21日去办理的续费 ,时间超出60天,所以系统自动收回了号码  。
    当我提出重新购买此卡是,却听到他们说卡号是吉祥号 需交4000预存话费,并且使用全球通,月最低消费100,4年内不得过户,永久使用天津移动网络等让人吃惊的要求。
    我该如何维权呢?请高人指点啊!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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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3 00:42
可以到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1-11-23 16:37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22 21:0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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