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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诉他不当得利还是诈骗?

浙江-杭州 05-25 10:51  悬赏 20  发布者:duoluo……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6年4月29日,一个朋友潘问我借钱周转,当时我自己也没钱,他就让我把信用卡的钱套现出来给他,我答应了,随后他叫来秘书方小姐用她的拉卡拉刷走了我两张信用卡上的钱共计63000元,然后也没转回我账户就把这63000元转给了刘名下账户,而刘名下账户的银行卡正是潘在使用,因当时对潘的信任也没让其写下借条,而潘也承诺5月4日还我,逾期后潘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上门要过多次,期间还我20000元,余下金额至今未还,随后经过多方打听,潘在问我借钱时所说的,所描述的都是伪造的,而我电话询问其秘书方小姐,方小姐只回答这个事情她不管,请问我是否可以告方小姐不当得利或者告潘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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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5 11:59
具体证据呢?
追问:

没有借据,只有和潘的聊天记录和录音,还有和方的转账记录

回复时间: 2016-05-25 11:09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如果诉讼那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答:

起诉状,被告人身份证复印件,现有的证据材料。A

回复时间: 2016-05-25 11:12
如果潘在借款时存在虚构事实,且该行为足以影响你出借该笔款项的,那么可能涉嫌诈骗,但够刑责所需条件较为严苛,公安一般立案较为谨慎;或者你有像你借款的依据,直接以借贷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但方小姐显然没有责任,其并非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也不是与你协商借款的人。
追问:

方小姐虽然不是实际使用人,但是因潘借款的事情,用方的拉卡拉套现的,我信用卡里的钱到了方的账户上,可方小姐未把钱打回与我,让我可以以自己名义与潘构成借贷关系,而且方小姐未经过我同意把这钱打给了第四方刘,方小姐怎么会没有责任呢?我想起诉方小姐不当得利,而不是与潘德借贷纠纷。

回答:

我们仅给出建议,是否采纳自己决定。

回复时间: 2016-05-25 12:45
通过诉讼解决
追问:

如果诉讼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回答:

和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5-25 16:09
你好,相当于你借钱给他,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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