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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

江苏-盐城 11-23 10:36  悬赏 10  发布者:745745 给我留言  回答:(5)
徐先生有2个子女,妻子因车祸不幸去世,拥有公共财产如下:房产一套价值300万元,银行存款90万元。2年后徐先生再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置。只是再婚时办理了房产公证,证明该房产为婚前财产。婚后不久,在新任妻子的强烈要求下,在房产证上加上了新妻子的名字。6年后,新任妻子建议将此房出售,另购一套住房。徐先生则希望身后将此房产留给2个子女作纪念。请为徐先生制定财产传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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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629037091
  • 14602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23 10:4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江苏-盐城]
  • 路光亮律师 VIP
  • 电话:13851063183  18019629922
  • 293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23 14:45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1-11-23 11:14
可以办理遗嘱处分该房产,到行使继承权时需扣除女方的一半。委托律师办理就能解决
追问:

如果在徐先生生前想把房子留给子女怎么办

回答:

身前办理遗嘱就行

回复时间: 2011-11-23 15:36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相关事宜,以最有效的保护相关人员的权益。
回复时间: 2011-11-24 19:44
该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有徐先生和2个子女及后妻等人所有.共涉及到继承问题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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