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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手

江苏-宿迁 11-23 12:54  悬赏 15  发布者:Uyw8742 回答:(6)
我姐和我的姐夫今年结婚了,现在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准备分手,因为他们夫妻双方没有拿结婚证,但是举行过仪式了。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举行过仪式的夫妻双方就是真正的夫妻,但是他们的情况在婚姻法中是不受保护的,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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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3 13:01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
回复时间: 2011-11-23 12:57
您姐姐和姐夫的情况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具体解决方式如下:
    1、子女抚养: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 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 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回复时间: 2011-11-23 12:57
没有登记,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1-11-23 13:04
属于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就是共同生活期间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处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1-11-23 13:09
自行分开即可,如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有争议,可到法院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23 15:10
1、在法律上不属于夫妻关系,可以直接分开;
2、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或者财产问题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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