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陈皓元  王高强  吴健弘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本人于4月16日出了次交通事故,因为是公司领导要求开车出行办事

浙江-嘉兴 05-26 07: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4月16日出了次交通事故,因为是公司领导要求开车出行办事。后续都是公司在处理。昨天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因交通事故被人起诉。我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公司领导负责处理这个事?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26 08:40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53066
江苏 苏州
人气:86188
河北 保定
人气:288785
浙江 杭州
人气:44639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9932
安徽 合肥
人气:2917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