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孙志军  李晓航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对方推翻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北京-朝阳区 11-25 12:44  悬赏 10  发布者:leegl0…… 给我留言  回答:(12)
一年前出的车祸,交通队判定对方全责,当时需要入院手术,术后恢复完毕后,交通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右腿活动角度受限,鉴定结果为十级,鉴定后和肇事方协商了大概半年,对方以保险公司不赔付他为理由一推再推,最后没有办法只能起诉,肇事方与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现在保险公司的律师质疑我的鉴定结果,我想咨询一下,他们可以这样无证据的质疑我的结果吗?推翻后是不是也是从新做一下伤残鉴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6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25 12:4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如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条件,则不能进行重新鉴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70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1-25 19:27
对方应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12:55
如对方质疑有法律依据,可以重新做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12:56
重新做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13:05
1,对方是全责,应当承担责任,有保险的走保险,保险不能赔偿的,由责任方承担。对你的鉴定结论不认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推翻,需要重新做鉴定。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3,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1-25 13:12
对方不认可你的鉴定结果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具体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1-25 13:44
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13:50
对方质疑鉴定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对方只是质疑,不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会依据原鉴定裁判,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1-25 14:38
诉讼专业,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1-11-25 15:44
对方的质疑,最后由法院确定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17:32
可以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1-11-25 19:18
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建议详谈以更好的提出对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51
湖北 武汉
人气:7345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9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925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