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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父母,家里认为男方的子女有照顾父母的责任,而女方的子女可不负任何责任。这样对吗?

湖南-益阳 11-26 11:16  悬赏 0  发布者:詹钥钧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父亲与后妈于05年再婚,再婚时,我和妹妹及后妈的两个子女都已成年,现在家里人认为:男方的子女,也就是我和妹妹要负全责照顾父母的责任(包括所有的生活起居、病等),而女方的子女可完全不负责任。就算是买一些东西,也像我家欠她的一样,讲话很难听。请问这个责任和义务是怎么划分的,作为男方的子女,我应该尽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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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6 17:33
你们没有关系,不要赡养。当然有条件还是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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