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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车死亡

 11-26 14:54  悬赏 0  发布者:562097……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威海 回答:(2)
你好 !!3年前我妈妈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 后面1辆摩托车直接撞倒了我妈妈!!然后摩托车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鉴定摩托车驾驶员酒精含量40%,然后这件事我们双方都没有上诉,就这样不了了之!!3年后摩托车驾驶员的家属让法院给了我们家1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又过了1个月左右他们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然后把起诉状送到我们家,上面写要我们赔偿各种损失的30%赔偿金。 请问这件事我们家要赔偿吗?赔偿的话赔偿多少呢??麻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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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1月26日 15时00分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残废的严重后果,应该当地的交警部门会一份事故认定书。按照认定书上确定的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受害人)醉酒驾车,追尾非机动车应该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本案自事故发生已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原告诉讼面临时效风险。
如果本回复您满意,敬请采纳,并予以评价。如不解,欢迎咨询。
追问:

您好!!我想问1下这个诉讼时效是在以什么为标准来计算的呢??是发生事故当天开始算吗???

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在审判实践中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三种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法律后果。

追问: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个意思是不是3年后他们起诉还是可以成立的?

回答:

如果中断,3年后还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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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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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6 15:09
已过了诉讼时效,无须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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