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陈皓元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案件纠纷

北京-平谷区 11-26 16:24  悬赏 0  发布者:amy21a…… 给我留言  回答:(8)
因双方喝酒 发生口角 对方先打了我一个嘴巴 我进行阻拦 但未与其身体接触 然后他又和拉架人打了起来 没造成轻伤或重伤 他要求我赔偿他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出租车份钱整容费总共一万六百多 我应该承担责任吗?(他说我用圆凳打了他一下 但是双方所述都没证明人 但是派出所可以证明他先打了我一个嘴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6 16:38
已经一对一回复
回复时间: 2011-11-26 16:39
双方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1-26 16:47
一般来讲,对方要的数额里面往往会有很大水分。如果你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可以请对方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26 17:16
如果你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可以请对方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26 17:30
如你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可以请对方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1-26 17:55
赔偿对方合理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1-26 19:33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1-11-27 10:16
1,属于互相殴打,应当互相赔偿。
2,互相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3,医药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
营养费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确定数额。
误工费、护理费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01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091
山东 菏泽
人气:21615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