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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约定:由股份转让前的公司业务产生的任何债务将由甲乙双共同承担,这样的条款是否合法?

安徽-合肥 05-31 12:37  悬赏 0  发布者:pac_pb 给我留言  回答:(2)
公司有两位股东组成,现其中一位甲股东打算撤资,将其所有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个乙股东。乙想在转股协议中约定:由股份转让前的公司业务(有可能的税务风险等)产生的任何债务将由甲乙双共同承担,这样的条款是否合法?如不合法,该怎么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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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5-31 14:16
可以约定
回复时间: 2016-05-31 15:15
约定无效,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一旦完成,股东身份独立于公司,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变通的做法,可以公司的名义与甲乙三方签订保证协议,由甲乙共同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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