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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老,老了怎么办

 11-28 09:40  悬赏 20  发布者:guV9335 回答:(1)
母亲60岁,中年丧夫,农民,没土地,修房占了,有住没口粮。于1996-2009年间在西乡县敬老院做饭,工资只有市场价的3分之2,有表可查。特殊的职业,14年里没休过一天的法定节假日,没加班费。其间每遇过年、过节、检查,县救助站都会把街上的外流人员送到这里,让母亲做饭,很大很大的工作量,可查外流人员生活补助,民政拨款的祥细报表。正式工有加班费、补助。母亲没有。以共 *** 按劳分配的原则来说,母亲是敬老院的炊事员,给救助站做饭属于加班,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如今母亲老了,体弱多病,丧失劳动力,单位应该养老,可领导说:“临时工要什么养老,有本事你去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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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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