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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韦博英语转学合同纠纷

江苏-南京 05-31 19:22  悬赏 0  发布者:jasonc……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5年6月中旬我在南京联络了一个转卖自己南京韦博英语4个课程的Z先生(韦博4个级别报名要3万多,他2万不到急着转卖给我),然后在南京韦博英语万谷中心签署三方转让协议,同时缴纳了1500元的转让手续费给韦博英语。当时法律意识淡薄,没注意协议内容就签了,其中有一条:a学生承诺不向韦博申请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不向韦博转让、退费、转学、延期等服务。我之后学习了将近1年2个级别的课程后,工作变动回到武汉了。4月份上旬向销售顾问申请转学到武汉,答应帮办理,一直到5月31终于给我回复说:协议规定我这种情况不能转学。 因4月申请转学的时候我也没去看协议,也不清楚协议中关于转学的规定。南京韦博在我申请之时也没说不行,到了5月31号跟我说不行。根据销售顾问和我之前签署的三方转让协议,直接去韦博英语报名缴费的学员是可以自由转让、转学、延期等服务。我这种转让他人课程的,协议上明确规定不予转学、转让等。那我的问题就是:协议上的这条:“a学生承诺不向韦博申请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不向韦博转让、退费、转学、延期等服务。”是否为《合同法》显失公平,且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霸王条款或其他违法情况,能否判定为无效条款或者可以取消、变更条款。我是否可以继续要求南京韦博需满足我转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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