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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订金能要回来吗?

广东-深圳 11-28 11:58  悬赏 0  发布者:RIS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2011年8月与业主在中介所签订民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给业主5万无订金.合同有这么一条:双方在2011年10月31日前签订正式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有一条是:如何我按揭办不下来,本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应交回我5万元订金.在交了订金后开始向工行申请按揭,是由中介公司负责找的银行,申请提交后银行一直没有答复同贷,于是,中介又找了东莞的广发银行,贷款申请由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交,提交后担保公司说需要东莞的银行流水证明,我是在深圳上班,没有东莞所在地的银行流水,贷款无法通过。为此,我们提出理由:一,银行同意贷款;二,时效已超过约定的2011年10月31日,故要求业主归还我所交的订金.但业主不愿意,也不前来商量.请问我能通地这法律要回我的订金,如果业主一直拖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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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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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8 13:55
1,此事具体可以先与律师电话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回复时间: 2011-11-28 14:15
根据你的描述,鉴于合同内合同解除有约定,但是对于去那家银行办按揭,是否要穷尽深圳银行并无明确约定。如你有空,可以携带合同约见本律师,当面分析沟通。制定具体方案。
回复时间: 2011-11-28 15:32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合同有约定,定金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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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28 16:38
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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