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如此判决合理吗?

广东 11-24 11:38  悬赏 20  发布者:陈英智 给我留言  回答:(2)
大家好:之前问过您的农业合同纠纷《我承包生产队某一鱼塘,通往此鱼塘只有唯一一条木桥(此木桥是队的产物),在现场开投的时候木桥是完好的,但我承包后上一任承包者将木桥拆断了(队长口头承诺谁修葺的谁都可以拆走)。。。。而我和生产队签的合同并没有约定桥的修理该由哪方负责,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桥该由哪方负责?》现在法院有了判决:1:发包方在10内要将木桥修建签订合同时的原状;2:承包方要将拖欠的承包款全部交清。(从起诉到现在已经两年了,在欠缴租金前我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修建木桥,但都没受理我才拒交租金的。法院说发包方违反的是诚实信用而不是合同的主要义务,承包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租金)大家请给个意见这样判决公正吗?我在这两年因没桥进不了耕种,哪来钱交租金啊!木桥既然属于发包方的责任,为什么还要我交租金。如果发包方在10年后才起诉,那我不是要白交10年的租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24 17:09
法院的判决已经很清楚了。修缮桥是发包方的义务,交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义务。两个不能硬性抵消的。
回复时间: 2009-11-24 17:10
你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发包方不修桥你就以此不交承包款,这没什么不妥。建议此事还是协商解决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黄浦区
北京朝阳区
安徽合肥
上海杨浦区
河北保定
安徽合肥
黑龙江黑河
河北石家庄
广西贵港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604
湖北 襄阳
人气:440179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696
广东 广州
人气:392721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40
四川 成都
人气:7961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