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陈皓元  牟金海  章泽龙  
该问题已关闭

如何举证事故对方的非机动车为机动车

浙江-绍兴 11-28 22:20  悬赏 0  发布者:ljh34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去乡下的路上,与下坡左拐占道的的逆向行驶超标电瓶车相遇,避让不及相撞与道路中间。 我的车主没交强险,交警判我全责,说1万以内我无条件负责。现在对方面部受伤(在我安全帽上撞的,我安全帽都被撞破,也受伤)现在对方讹诈要6000元,其实医药费根本没那么多,我在外打工确实没钱,不知如何是好,能不能举证对方车子为机动车减小责任,这个程序如何进行,交警说这样的超标电动车在本地还是算非机动车,其次告诉我鉴定他得车子的费用要3000块 要我出钱。真是飞来横祸啊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1-28 22:22
超过20公斤。
回复时间: 2011-11-28 22:42
交强险是不区分过错的,虽然你没有交强险,但是并不能因此逃避交强险内的赔偿责任。即便对方车子被认定是机动车也无法逃避。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6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11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51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62
江苏 南京
人气:150000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