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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问题

辽宁-大连 11-25 12:30  悬赏 0  发布者:yaya 回答:(6)
房主说她的房子要卖,让我们搬走,搬走后,结账时还差三个月,而又说她不卖了,不给退租,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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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25 12:47
房屋即使要买卖,因为你们租期未到,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老房主都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合同解除,也应该按实结算租金,未到期的租金应该退还成责任。房东不退,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1-25 13:45
不合理。房东已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房东返还你的房租并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09-11-25 13:53
不合理的,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
回复时间: 2009-11-25 14:52
她不租你,应退给你余下的租金,具体情况可以来我律师事务所或来电话详谈。
回复时间: 2009-11-26 10:59
1、未到期的租金可以要求返还;
2、提前解约,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1-27 10:09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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