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发生意外车祸,造成脚趾骨折,关于费用赔偿?

 11-25 13:58  悬赏 10  发布者:zzz115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3)
我前段时间发生意外车祸,造成脚趾骨折,需要休息两个月左右。费用赔偿除医疗费,误工费,还有没有精神损失费l了,有的话怎么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25日 14时11分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根据2009年2月11日公布的山东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规定,2009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30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00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641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4077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6407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25 14:10
如果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话,一般比较难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09-11-27 19:50
你的情况一般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江苏南京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69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86
湖北 襄阳
人气:4405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2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16
广东 广州
人气:3926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