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丁云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打架斗殴处罚在谁?

广东-深圳 06-02 15:05  悬赏 0  发布者:寻求真相的小…… 给我留言  回答:(5)
A公司为股份合伙公司,董事长张,监事秦(张是秦的舅舅)。
    在公司盈利期间,监事秦私自外接业务,开了一家工厂B,董事张就与其签协议:工厂B可以开,但是从此以后与A无关。
    协议后,外甥秦多次使用A公司车辆,且在前天晚上要求A公司员工给他加班,A员工不同意与其发生口角,昨天晚上,监事秦像往常一样要开货车使用,舅舅张不同意,外甥秦恼怒,断了整个车间的电路,舅舅张生气打了外甥秦两巴掌,外甥秦拿很粗的木棍朝舅舅张身上打去,多人都阻拦不下,最后木棍打烂了,后背和腿都有明显伤迹。有视频监控为证
    请问在以上事件中,董事张(舅舅)有没有过错,会不会受到处罚?
    监事秦(外甥)可以收到什么样的处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02 15:08
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6-02 15:12
您好,请问是否有报警处理?就你所述情况看来,如果双方受伤都在轻伤以上,则都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6-06-02 15:26
您好,关于你的问题,应分两个情况进行分析,一、对于人身侵权方面,张应及时选择报警。如秦造成张造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起诉并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二、秦损害A公司利益方面,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6-02 15:29
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
回复时间: 2016-06-02 15:32
轻伤或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河北石家庄
河南郑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22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64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011
江西 赣州
人气:11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