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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利益分配是否合理?

广东-湛江 11-30 18:20  悬赏 0  发布者:陈观兴 给我留言  回答:(0)
尊敬的律师们:
您们好!
我是吴川市海滨街道博茂清源村的一名教师。由于我们村与森茂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吴川市中央商务区,就涉及到了利益分配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就会影响村的安定团结,甚至社会的稳定,现向您请教几个问题。
本村很久以前有规定,凡户口不在本村,外出工作(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员没能享受分配(由于以前认为可顶职,铁饭碗、有退金等)。但是现在国家政策已改变,从1996年高考改革开始,读大学费用也不少,毕业生国家没包分配,我也是参加考试才能进入教师队伍的,任何单位也必须给员工购买三金或五金,也不能顶职,没有铁钣碗,也是属聘请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也极低。我这班人(包括教师、医生、街道合同制人员等)共六十余人,户口(子女)一直在本村,也一直享受了分配。前外出人员(前没有享受分配的)有三十余人。
请问:
1、我们这班人是否也能与以前的外出人员(有些已退休)相提并论,按程数分配?
2、分配把我们这班人的子女也纳入按程数分配是否合理?
3、如我们不服,本村就采用三分之二村民表决通过,对我们这班弱势群体是否合理?刚登记结婚、刚出生、做生意、在本村做搬运工等的就享有全额分配,我们土生土长就没能享受,是鼓励外出人员还是扼杀外出人员,是可悲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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