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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后,男方帮助女方购买了房屋,该如何证明该房屋与男方无关?

山东-东营 11-30 21:52  悬赏 20  发布者:frankl…… 给我留言  回答:(3)
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居住于男方父母住房,原婚前住房A归女方所有,后女方调动工作单位想在新单位附近购买住房,女方提出请男方出面帮助其一同购买这套房子B(女方说:房产管理部门规定,离婚不带子女的,2年之内不允许购买)。男方出于同情女方,同意出面帮其购买以及卖掉原婚前住房(实际就是向房产部门隐瞒了离婚情况)。1年多后,男方想购买住房给孩子办理入学等,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时被告知:住房B登记的是双方姓名,必须将男方姓名分出,需要提供离婚协议,而住房B不是离婚协议上的住房A,住房A已经卖掉。现在民政局不受理协议变更,公证处因是双方离婚后购买的房产也不受理。男方该怎么证明自己与该房屋B没有关系,以便将姓名分出呢?
问题补充:
房管部门要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证明,才能给办理分户手续。男方想到公证处去办理放弃权属声明,不知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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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1-30 23:39
你好,只要在离婚之后一方购置的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因此,只要明确房产取得的时间即可。
回复时间: 2011-12-01 09:28
男方可以出具放弃财产的声明。
追问:

你好!像这种离婚后双方购买的房产,男方要办理“放弃权属声明” 公证处会不会受理

回复时间: 2011-12-01 22:49
向房产单位出具离婚证,证明违反了购房政策,要求变更房屋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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