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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有一儿一女,爷爷在父亲后去世,现在想把房产过户给儿子

江苏-无锡 06-02 22: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有一儿一女,爷爷在父亲后去世,现在想把房产过户给儿子,房产证本身是父亲的名字,但是爷爷有两个女儿也是在父亲后去世的,姑姑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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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03 08:18
你好,如果姑姑是在爷爷后面去世的,那么姑姑的子女应当是有继承份额的。
回复时间: 2016-06-03 10:21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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