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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开白班和一辆电动车相撞致伤者脾出血到医院

辽宁-鞍山 06-04 08: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开白班和一辆电动车相撞致伤者脾出血到医院,医院就安排了手术并把脾摘除,伤者没有亲人就一个人,交通队那边说我全责,目前医院的医药费由车主垫了2000保险公司垫10000,现在的医药费已经不够用了,这样的情况下我和车主是不是属于雇佣关系?车主在这件事应该负什么责任,我驾驶员负什么责任?往后的医疗费用谁来负责?出院以后还会有什么样的情况?怎么解决是最好的方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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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04 18:27
属于雇佣关系,应当由雇主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6-04 10:28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回复时间: 2016-06-04 15:08
你好,雇主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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