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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乘座公司的汽车,在下车开门是撞上了从后面来的电瓶车,我该承担责任吗?

陕西-汉中 12-03 11:00  悬赏 0  发布者:zhs159……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昨天下午乘座皮卡车,在下车是没有注意后边有电瓶车,打开车门是撞倒电瓶车使车主摔倒,到医院检查没有严重伤害,担为此承担了所有的费用,我想知道汽车司机和电瓶车主有责任吗?该如何划分?没有报警,路边还停了一辆三轮车,和汽车之间有不到1米的距离,刚好能过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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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03 14:08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1-12-03 11:1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
    2,汽车司机、车主和电瓶车主根据责任认定各自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你有重大过失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当时只顾送去医院,就没有报警,不是很严重,赔了点钱就结束了,我想知道谁的责任大些?大概比例是多少?

回答:

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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