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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待解答:两个人之间存在酒类的买卖关系

江苏-南京 12-03 14:51  悬赏 0  发布者:揭露大骗子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有一个朋友,他认识江苏一个卖酒的人,我朋友的浙江两个生意伙伴要通过我朋友买酒,于是我朋友从这个江苏人手中帮忙给浙江人买酒。最近,酒源出现了问题,酒被公安机关查收,并收取了罚款。罚款是由我朋友一个人交付的。
现在,我朋友的浙江生意伙伴要求我朋友承担被罚没的酒的损失。
买酒的过程这两个浙江的生意伙伴是知道的。
请问,我朋友应该承担这样的损失吗?还是风险由两方共同承担?
请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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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03 15:56
你朋友找上家索赔
追问:

浙江的两个人要求我朋友赔偿损失是正确的吗?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文本的买卖合同。我朋友跟江苏的那个人也没有买卖合同。
事实上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回答:

受法律保护

追问:

银行账户上的款项往来,能证明买卖关系吧?他们是通过个人的银行账户往来来完成交易的。从法律角度可以证明买卖关系的吧?

回答:

可交证据交律师审查

追问:

请问,是提供账户上打款的往来证据吗?

回复时间: 2011-12-04 09:48
你朋友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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