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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我的名义交了买房定金,房款全部是我父母出,房子和男方有

辽宁-盘锦 06-05 19:1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离婚前我的名义交了买房定金,房款全部是我父母出,房子和男方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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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05 19:22
你好,没有
回复时间: 2016-06-05 19:40
要结合房产的登记情况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6-05 20:10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6-06 09:12
没有            。
回复时间: 2016-06-06 11:12
你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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