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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判、违法执行和国家赔偿

 12-04 11:53  悬赏 0  发布者:usaql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2)
我是外籍华人,97年在中国兴办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一个熟人要求以我外国公司的名义隐名投资,他全面管理并拥有财务签字权,后冒仿我签字把他的资金撤回去了,又到中级法院告我拿了他的钱不转让股份给他,诉求返还。我答辩说这是隐名投资,不是股权转让,因为《中外合资法》不允许中方自然人持有合资企业股份,而且他的资金已经取回,是诈骗。但中级法院判定就是股权转让,而且引用《外资企业法》判我返还,还委托区法院扣留我的护照、限制我出境达七年之久。我上诉至高级法院指出中级法院判案故意违背事实真相,而且故意引用错误法律条文规避法律限制,制造冤案。高级法院维持原判。后来我上诉至最高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定再审。同样的理由、事实和证据,高级法院再审后撤销了原判,重新判决该案就是隐名投资,引用了《中外合资企业法》,判我无任何过错与责任,但是给我造成的损失已经超过两亿元人民币,为此请教律师:
一、这笔资金一直在对方控制之下,又冒仿我签字取回,再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以诉讼为手段强制我出资,我是否可以诈骗刑事举报对方?
二、区法院没有处理外事案件权限,而且违反委托执行应在同级法院之间规定,对此我是否可以违法执行名义申请国家赔偿?
三、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原审中故意违背事实、引用错误法律判案,给我造成巨额损失,我是否可以涉嫌犯有枉法裁判罪举报审案法官?
四、如果枉法裁判罪不成立,我是否就不可以申请对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的国家赔偿?
请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被冤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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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05日 08时52分
为了更好地为你解答,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律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基层法院违法造成损失导致国家赔偿,是向基层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还是向中院法院提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如何解释?请指教。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4 12:18
1.对方涉嫌抽逃资金罪,可以到公安机关控告;
2.具体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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