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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11-29 12:14  悬赏 30  发布者:xiyang……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1)
1受伤人:丙(丙从乙处取得劳动报酬)
2分包人:乙(个人)
3发包人:甲(个人)
4发包人挂靠(公司)
5总包(公司)
6甲方(单位)

甲方与总包签订(合同)
总包与发包人挂靠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人甲(个人)与分包人乙(个人)签订(工程劳务协议)

注:协议内容注明乙必须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所有施工人员的有关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的范围应包含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政府要求的其他强制保险,并做到人证对应;若不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自行承担;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含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受伤人丙未与任何人或公司签订任何协议

施工中丙从7米左右高处摔伤,送往医院,经诊断为颈椎骨折,下肢可能瘫痪。现在医院治疗,目前住院费和手术费共计70000(柒万)余元。注:费用出自甲与乙。还需要做第二次手术.

请问:
1 此情况属于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2 此情况谁应该承担责任,如都有责任,各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多少?请明示. 
3 是不是分包人乙承担的责任大一些?
4 现在都拒绝出住院费和手术费我应该怎么办? 
5 双下肢瘫痪工伤鉴定属于几级?赔偿的钱数大概是多少?
问题补充:
属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是吗?
要求一次性赔偿对吗?
*确定劳动关系对受害人有利,确定雇佣关系对被告有利.这样解释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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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1月30日 21时29分
1、属于工伤和人身损害的竞合;
2、各方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各自承担比例均为100%;
3、连带责任对外不分责任大小,乙作为分包人,其不具备资格,属于违法分包,其责任和发包人一样;
4、如果都拒不承担责任,只能自行先垫付,或者寻找劳动保障部门监察;
5、双下肢瘫痪工伤鉴定应当在3级以上,具体等级需要法医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6、要求一次性赔偿更有利;但是不排除发生新的变化增加索赔权利;
7、确定雇佣人身损害关系,赔偿数额会比确定劳动关系要高;但是确定劳动关系可以较为明确的获得赔偿数额及有实力承担责任主体。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陈律师您的耐心详细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1-29 12:29
1、应该属于雇工损害。
2、各方连带责任。
3、可以提起诉讼。
4、一级伤残。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大概在40万到50万。
回复时间: 2009-11-29 12:54
1、应该属于雇工损害。
2、各方连带责任。
3、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1-29 13:09
应该属于雇工损害。
回复时间: 2009-11-29 14:02
依法属于雇佣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应该聘请律师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09-11-29 15:11
此案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代理维权。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谷友军律师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09-11-29 16:57
比较复杂,建议找律师解决,有许多细节需要进一步求证。
回复时间: 2009-11-29 18:23
是人身伤害
可以提起诉讼
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回复时间: 2009-11-29 20:23
属于雇佣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应该聘请律师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09-11-30 10:37
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回复时间: 2009-11-30 18:40
1、是人身伤害。2、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房地产商应该有偿付能力。你有权向任何一方索要。3、可以起诉,申请先予执行。4、具体伤残等级需要伤愈后,进行伤残鉴定。5、赔偿数额具体看你的医疗费、误工、护理、交通等的花费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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