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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2月份出售了一套唯一的两室两厅住房,同时想购买同小区的三室两厅的房子

湖北-武汉 06-07 15: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在今年2月份出售了一套唯一的两室两厅住房,同时想购买同小区的三室两厅的房子,以解决一家四口加两个老人的住房问题(且大儿子就读附近小学,小女儿也快到上学年龄),本来中介说最晚4月底5月初可以拿到全款,可后来又以各种理由推脱说在6月初拿到款项,可直到今年的6月7日才能办理过户,算上现在房产证改革,两证合一,证件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办下来,且买房工资证明存在造假,从2月至7月已过去近半年时间,房价已经1个平方涨了几千,我如果过户了,我的损失又谁来承担,我一家老小又如何安置?我现在就想不卖了,卖了我买不起房子,可合同约定要赔偿总房款的20%,且买房有帮我还部分贷40万,即我要拿出60万出来,合同才能终止,我如果能拿出这么多钱,又何需卖房?我只想想办法把他还的贷40万返还,并支付我能力范围内的䃼偿,不知道是否可以,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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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07 15:52
您好,当初与买方签的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支付房款以及办理过户的时间期限?如果有证据证明中介恶意拖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6-06-07 17:09
你好,一般情况,如果说合同对此事具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理。但如果说合同对此没有有约定的话,由于对方存在严重的过错,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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