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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怀孕

广东-珠海 12-05 21:44  悬赏 5  发布者:ww吴兵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问问 我老婆现在一家饭店上班 现在怀孕了想辞工和请假 但是饭店老板不让辞工.请假 他还说这不关他的事 还用各种理由不让辞工 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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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7 15:37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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