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知识产权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浩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关于薪资问题!!!

 12-06 01:01  悬赏 0  发布者:i521xi……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厦门 回答:(2)
我们于2011年3月份在厦门一家餐厅做厨师。一直工作至今。
2011年11月,股东换人,新的大股东,没有和我们谈薪资,但是工作量增加了不少。
我们找负责人谈薪资,负责人一直拖了两天也不跟我们谈好薪资。我们去辞职,他以人员没有招齐为理由,拒绝我们辞职。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多长时间可以领取上个月以及这个月工作时间的薪资。
我们到现在还没有签合同,大股东只字不提合同这事!!!
还有,原先我们出的一些餐品的技术是我们自己的,是否可以不转让与新股东?
问题补充:
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从每天白天10点30分-13点30分,下午16点-22点30分。工作时间是九小时三十分钟?还有另一班工作时间是下午16点-凌晨1点左右。工作时间是九个小时。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合法劳务时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06日 12时58分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2倍工资。

【2】如果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补齐;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加班的,要求支付加班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6 08: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45日,需延长的不超过60日),不受理或逾期未裁决的可诉讼。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赔偿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江苏南京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42
重庆 江北
人气:392396
广东 深圳
人气:1361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5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38
山东 菏泽
人气:2092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