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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问题补充

北京 06-08 16:06  悬赏 5  发布者:ryanga…… 给我留言  回答:(7)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遇上一个问题希望您能给与帮助。是这样的,我2015年4月与北京名远房产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将我的房屋有他们代理出租,租期至2017年7月,但是现在房子我要急用,想收回房屋,他们也同意了。但是在我同意支付违约金的基础上,他们还要我支付当时他们打隔断、添置家具的开支,作为赔偿,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合同内并没有这一项规定,他怎么可以向我索赔呢?
    对于这一要求我予以拒绝,他们便采用不作为方式,打太极,我着急用房,也没什么办法。
    在此想咨询各位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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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08 16:10
按合同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6-08 18:36
如果你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6-08 16:12
已经回答了
回复时间: 2016-06-08 16:20
您好,按合同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6-08 16:36
搜集中介违约的证据,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08 17:41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6-10 13:43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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