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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伤等问题

天津 12-06 19:27  悬赏 25  发布者:木头人SL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2011年2月14日至2011你10月30日在一家公司上班,但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本人在2011年8月13日上班途中出现事故,在家养伤半个月,在此期间公司没有给任何补偿反而扣除事故发生当月(2011年8月)的当月工资,因为本人没有鉴定工伤,请问若果不鉴定工伤,2011年8月份工资能要求公司赔偿么,根据哪条法律条例能要回来呢?
问题补充:
口头跟公司提出离职的,而且向公司问有没有任何离职手续要办,公司说什么都不用的.还有要问一下用不用要给公司发一份文件快递,说明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用公司一些工作时用的东西,作为证物,什么的这一块我不是很明白还请帮忙给主要说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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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06 22:25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1-12-07 07:43
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扣除您当月工资,您可因向劳动工伤部门申请工伤鉴定避免您的利益受损建议携带相关证据来律所咨询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2-06 19:3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2011年3月14日至今)、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1-12-06 23:43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才能够减少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2-07 17:36
不鉴定也应盖能申请工伤。你可以要求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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