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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描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述您要咨询的问题……

四川-成都 06-10 16: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描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述您要咨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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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0 16:10
根据最高院关于离婚子女扶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律师无法全面了解案情,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来电咨询,或带齐相关材料,来律师事务所进行面谈咨询。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或向本人致电,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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