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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老公在2009年5月用公积金20年按揭了一套房,我们2010年注册结婚

广东-深圳 06-10 16: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再婚,老公在2009年5月用公积金20年按揭了一套房,我们2010年注册结婚,因为是异地恋,为了这次婚姻,我放弃了可以为我交五险一金的工作,投奔他,他工作条件好工资高,这些年都是靠他养家糊口,而我就是一个家庭主妇,我那么一点工资也。没有能力给他还房贷,我是一个孤儿,现在没有任何的投靠亲人,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和我离婚,我能有什么保障吗,我能有一间房子的居住权或者拥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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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0 16:49
如果离婚,估计你能获得的财产不多。按揭的那套房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你可以获得一部分补偿,其他的如有存款,一人一半,可能法官会在分配的时候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适当照顾一点。
回复时间: 2016-06-11 13:37
你好!虽然这个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但你们婚后还贷部分包括还贷的增值部分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建议来电或来所详谈,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6-11 21:07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共同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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