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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江西-南昌市 06-10 17:53  悬赏 0  发布者:999asd 给我留言  回答:(2)
结婚一年,宝宝五个月,和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请问如果他同意离婚我们是否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他不同意,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问题补充:
请问有没有什么规定一年半才能离的?还有,如果我起诉离婚胜算有多大呢?需要请律师的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0 19:22
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6-10 17:55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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