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房产赠给儿子,其他儿女是否有权利要他们继承的份额。

 12-08 10:32  悬赏 0  发布者:孙国伟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回答:(1)
有一住房,老爷子的名,现已去世,老太太决定把房子给小儿子,但大儿子和女儿不同意更小儿子的名,说更老太太的名,然后让老太太到公证处立遗嘱在给小儿子,这样以后别的儿女还有权利要这个房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08日 10时37分
根据医嘱确定。
追问:

老太太立遗嘱规定,该房就给小儿子,大儿子和女儿跟此房无关[老太太已给大儿子出钱买房}

评论者:赵长江律师
时间:2011-12-08 12:20
如果房屋未改成老太太的名字,老太太的遗嘱部分无效
评论者:严文杰律师
时间:2011-12-08 12:25
首先房产过户到老太太名下再立遗嘱给小儿子
评论者:祁云峰律师
时间:2011-12-11 00:09
老人把自己的钱给哪个儿子买几套房都是她的权利。
如果房子是老太太和老爷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老太太只有权利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广西桂林
北京西城区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48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58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5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87
陕西 西安
人气:5828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