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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绊倒人造成伤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黑龙江 12-03 07:53  悬赏 0  发布者:yuluhu……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孩子与同学在某超市快餐厅,当时周围环境极为吵闹。孩子为了接听电话,于是往僻静处急走,一位男同学(他是踢足球的)可能是想开玩笑吧,绊了我孩子一下,孩子随即重重倒地,胳膊摔了不能动弹,我们带孩子去医院拍片说骨头基本没事,但软组织受伤,胳膊肿的很厉害,现在孩子不能握笔写字,极大地影响了学习,这件事对我的孩子和家庭造成了伤害。但绊我孩子的家长迟迟不露面,连个电话都不给我这个家长打来,我认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因此我想请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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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03 09:04
你孩子的那个同学的监护人应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找律师协助你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09-12-03 08:05
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先协商,如不成可诉讼。
回复时间: 2009-12-04 09:08
可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09-12-07 11:34
您的事情比较繁琐,有一些法律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确定,具体细节建议直接面谈效果会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张律师为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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