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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前夫2013年协议离婚,孩子2007 年生,由男方扶养

贵州-黔西南 06-12 06: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和前夫2013年协议离婚,孩子2007
年生,由男方扶养,女方可随时看望孩子,不支付抚养费,2015年之前我想看孩子他都给我看的,暑假寒假期间我还接孩子跟我一起住两个月,从2016年我接孩子跟我一起过春节送回来后,他就把我的手机号码加入黑名单,(估计是他的现任妻子不让我看)我打不通电话,周末我去看孩子电话打不通,换手机号码打通了他说孩子要做作业,没时间出来,我问他是不是不想给我看孩子,他说不给看然后就挂断电话,我没办法就只能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可派出所的人说这事不由他们管,我就拨打110请求警察帮忙拨打他的电话,警察拨打他电话提示已关机,我再打也关机!他在贞丰租房子住,我也不知道他住哪里,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要抚养权可以吗?(离婚协议上过错方为男方,如果我要争抚养权,协议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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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2 11:16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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