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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半年,共同生活了三四个月,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夫妻关系也不和睦

广东-深圳 06-12 09:3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结婚半年,共同生活了三四个月,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夫妻关系也不和睦,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是否需要退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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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2 09:35
你好!因已办理结婚证且有共同生活,不符合退还彩礼的规定,无需退回。
追问:

如男方是怀疑女方有外遇,才跟他不和,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追问:

如男方是怀疑女方有外遇,才跟他不和,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回答:

男方怀疑那是他的问题,女方问心无愧就好。

回复时间: 2016-06-12 09:36
你好,已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6-06-12 09:38
不需要退
回复时间: 2016-06-12 09:38
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6-06-12 09:50
不需要的。
回复时间: 2016-06-12 10:06
你好!如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起彩礼一般无须退还。
回复时间: 2016-06-12 14:36
如已领证同居,则无需退彩礼。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6-12 15:03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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