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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抢生二孩,现在还需要补交社会抚养费吗?

浙江-宁波 06-12 11:25  悬赏 0  发布者:小鱼妈妈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2013年生于第一胎,并于2014年12月生于第二胎,按照当时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超生,我是农业户口,我老公是非农户口,按标准是17万多罚款,由于没钱一直没去交,现在计生办起诉到法院,加上滞纳金,我们一共要交23万多,2016年1月1日二孩政策出台,那现在我们还需要补交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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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2 11:37
需要罚款的
追问:

2016年以前出生的二胎,但是还没有处理的不是应该遵从我国法律有从旧兼从轻原则吗?即如果新法比旧法轻,要用新法,二孩政策出台后,计生委再罚款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吗?

回复时间: 2016-06-12 11:50
根据浙江省当地政策,一般要罚款的。如有必要,可诉讼,依据《立法法》的“有利追溯”的补充原则。
追问:

谢谢!不知道胜诉的概率大不大,我在网上看到只有一例胜诉的例子。

回复时间: 2016-06-12 13:12
应该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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