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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江苏-南京 12-10 19:25  悬赏 10  发布者:爱护着谁 给我留言  回答:(3)
受害者(62)在下班的必经路途骑自行车被摩托车变道撞断小腿,送往医院治疗,肇事者由于家庭经济不好,所以垫付了一些就无能为力了,但后续手术还没做,更需要两万多,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受害者公司先行支取呢(受害者所在公司只买了两百元意外保险).若不可以,我还能有什么路径可以筹到这笔治疗费呢?受害者是否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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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0 19:37
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为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1-12-11 09:01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2-11 09:57
62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无法主张工伤赔偿  按照雇佣关系处理又没有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雇主承担责任的规定   不过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费 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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