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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买套房子,自己父母也有名字,小夫妻两个人共同公积金贷款的

上海 06-13 11: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原来买套房子,自己父母也有名字,小夫妻两个人共同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离婚后,男方没有用现金还贷,只用了公积金那部分,现在房子贷款还清,想把男的名字撤出去,我是不是只需要偿还他公积金那部分钱?还是看房子的现在的价值去偿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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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55
需要按照房子的现价值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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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13 13:22
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的话,现在需要按照房子的现价值偿还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09
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的话,现在需要按照房子的现价值偿还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12
他同意,任何方案都可以;
他不同意,依法原则上是平分,至少是按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比例按房子的现在价值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15
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18
如果当时没有涉及到房子归属的约定,理应按照房子的现价按照一定比例等价偿还。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35
不是,按照他的份额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6-13 11:57
你好,按照现价值的份额比例偿还,通过诉讼分割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6-13 18:28
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时没有约定的,男方份额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6-06-14 01:58
分割当时的房屋价值。
回复时间: 2016-06-19 22:49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商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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