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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殴对方致我方两人重伤

江苏-连云港 12-12 05:54  悬赏 20  发布者:sIE5712 回答:(3)
群殴打架 对方十个人 我方十五个人 对方都拿管制刀具 我方司马都没拿 对方致使我方两人重伤 一人鼻梁骨断了一人手骨断了我想问对方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方有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到公安局 我方该怎么判刑 对方该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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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2 06:55
答:1、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一人,在3-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个重伤,增加1-2年刑期;2、对方没有受伤,对你方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回复时间: 2011-12-12 17:02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一人,在3-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个重伤,增加1-2年刑期;对方没有受伤,对你方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可以努力争取减轻或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1-12-12 21:11
1、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一人,在3-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一个重伤,增加1-2年刑期;2、对方没有受伤,对你方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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