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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能享受该地方的一切待遇吗?

四川-遂宁 06-14 13:17  悬赏 0  发布者:140359……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爱人2002年结婚并在同年生了女儿,也在同年办了结婚证和户口证,(我是因为我村买了土地把我一人转成非农业户主,我爱人是重庆市忠县农村的,由于条件不是很好,我们商量把他的户口迁移到我这边办了非农业户口)现在我村要分81年涨水修河提的公款,以及现有的土地化分,就只有我一人分到,爱人和女儿没有,请问合理吗?我也向村里和镇上反应过,他们一拖再拖没有答案,爱人农村没有待遇我这边也没有,不是说每一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国家一份土地权吗?能尽快给我回复吗?急盼佳音谢谢。
问题补充:
爱人和女儿的户籍在该村,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有的条条款款应该不是由村和政府决定的,国家对每一种问题都有符合问题的标准吧,村和政府就没有解决此事,我也是不明白我该去找什么部门???我要理由和原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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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14 13:27
您好,根据当地的政策而定
回复时间: 2016-06-14 13:17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可以咨询政府部门了解。
回复时间: 2016-06-14 13:20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不是所有公民都有的,土地是国家的,农民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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