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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辽宁-铁岭 12-14 13:40  悬赏 10  发布者:QWV1634 回答:(4)
我2年前贷款买了商品房,贷款15W,期限20年。每月都按时交贷款,现在有人想买我的房子,挺好的朋友,付给我当时的首付和现在想赚的差价,继续用我的名字来还贷。问题一:这样可以不,将来更名什么的会有麻烦么?问题二:我已交的两年贷款金额是不是也要她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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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14 13:41
当前房产市场鱼龙混杂,房产纠纷层出不穷,买卖房产又是我们人生的一件大事,为了能够提前避免纠纷和损失, 保证交易安全,我们律师事务所,针对购房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多种法律服务方式,费用1千元-1万元不等,欢迎需要的朋友选择一种适合你的。
回复时间: 2011-12-14 13:43
可以,将来更名没有什么麻烦。
对于两年贷款部分,属于可以协商部分。
回复时间: 2011-12-14 13:44
对你来说倒是没有很多麻烦,但对于你朋友可能会有麻烦。
回复时间: 2011-12-14 13:46
1.继续使用你的名字还贷,可能带来如果她还贷不及时,银行会向你催要贷款,并可能拉入黑名单,给你将来贷款带来不便。因贷款期限为20年将来更名很肯定不便。
2.如果继续使用的你名字还贷的话,你还的2年款肯定要给你的。可去银行咨询你这2年还的是利息多还是时间贷款多。
3.建议你将卖房款一次性付清银行贷款,然后房屋过户给你朋友,让他用该房做抵押贷款较为妥当。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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