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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做陶瓷厂窑炉设备的,承接了厂里的窑炉维修改造项目,又把人工部分承包给了包工头

山东-淄博 06-16 13: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做陶瓷厂窑炉设备的,承接了厂里的窑炉维修改造项目,又把人工部分承包给了包工头,(我买料,他出人工)。施工过程中,一工人自己用锤子砸到眼睛。以前都与包工头签定协议,注明安全事故由他全部负责的,由于该包工头长年与我合作,并且有两三年时间,所以就没有签承包协议。请问这个情况我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承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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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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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5089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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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6-16 18:29
一般由你和包头工连带承担,你没有合法资质的陶瓷厂也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6-16 13:40
根据伤者与你的关系确定、
追问:

伤者是包工头的人

回复时间: 2016-06-17 15:41
你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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