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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肇事者追讨垫付的赔偿款

 12-09 08:53  悬赏 50  发布者:yiwenz……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15)
卖车时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我作为原车主负连带责任,为肇事者垫付了赔偿款,现在立案起诉肇事者追讨我所垫付赔偿款,法院受理后电话通知我要某月某日出庭,但就在出庭前2天又通知我,法院民事起诉书送达肇事者处无人签收,出庭取消,并建议撤消案件,案件撤消后在报纸上公告(听说要公告4次,1000多元)或找到肇事者本人再立案起诉。我该怎么办,本人根本不认识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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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12月09日 17时54分
如果车辆还在使用,可以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解除合同,索回车辆。一可以免得再出事端,二可以找到肇事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09 09:06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回复时间: 2009-12-09 09:13
你不应当垫付赔偿款的.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09-12-09 09:17
你好。建议不撤诉、直接公告送达。同时对肇事车予以财产保全。
回复时间: 2009-12-09 09:49
为稳妥起见,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回复时间: 2009-12-09 10:51
可以不撤诉
回复时间: 2009-12-09 11:05
不撤诉
回复时间: 2009-12-09 13:12
不应撤诉,尽快找位代理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09 14:22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09-12-09 15:05
你好!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回复时间: 2009-12-09 15:54
不撤诉,继续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09-12-09 18:04
不撤诉
回复时间: 2009-12-09 18:49
你应该到办案交警处查询肇事者的信息。自己查询不到,可以聘请律师查询
回复时间: 2009-12-09 19:18
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09 20:37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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