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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父亲有我和妹妹两个子女

 12-15 15:44  悬赏 20  发布者:tvxfq2……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1)
母亲因车祸不幸去世,拥有公共财产如下:房产一套价值300万元,银行存款90万元。2年后父亲再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和处置。只是再婚时办理了房产公证,证明该房产为婚前财产。婚后不久,在新任妻子的强烈要求下,在房产证上加上了新妻子的名字。6年后,新任妻子建议将此房出售,另购一套住房。父亲则希望身后将此房产留给2个子女作纪念。请问怎样分配合理?若父亲过世时继母还在,或继母也去世,我们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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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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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12月15日 16时00分
你好!
    该财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有一半由2个子女和你父亲继承,在分割前属于共同共有状态;你父亲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事实上已经侵犯了子女的财产权;你父亲在房产证上加上后妻的名字,从法律上讲,只能视为将他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建议你带上相关证据材料,委托律师助你析产,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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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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